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22〕15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第二季度科研实验室暨高危试验物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6月17日。
二、具体要求
科研处、保卫处、西安华煜高校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学院科研试验室暨高危实验用品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各学院及所属科研实验室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附件1)组织各科研实验室进行查缺补漏,接受检查组检查。
对于本次检查过程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组现场予以指出,做好安全隐患登记,并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要求责令限期整改。整改结束后及时报送整改请况报告至科研处,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张蕴 内线:6889 外线:85628124
邮箱:lindong@xijing.edu.cn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
科研处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