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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季度科研实验室暨高危试验物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5 信息来源: 作者: 编辑: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22〕15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第二季度科研实验室暨高危试验物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6月17日。

二、具体要求

科研处、保卫处、西安华煜高校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学院科研试验室暨高危实验用品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各学院及所属科研实验室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附件1)组织各科研实验室进行查缺补漏,接受检查组检查。

对于本次检查过程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组现场予以指出,做好安全隐患登记,并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要求责令限期整改。整改结束后及时报送整改请况报告至科研处,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张蕴 内线:6889 外线:85628124

邮箱:lindong@xijing.edu.cn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

 

科研处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