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陕西省科技厅通知要求,2023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院(系)认真组织、积极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1.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
包括:一般项目、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2.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
包括:面上项目、青年项目、重点项目、杰出青年项目。
3.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包括: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厅市联动重点项目(定向申报)、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服务平台科研合同双向补贴计划(详见附件)
4.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
包括:软科学研究计划、科技创新团队计划、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外国专家服务计划(指南不公开发布)。
二、申报要求
1.我校与其他单位组成申报团队联合申报项目时,应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各自任务分工,明确协议签署时间。合作协议暂由申报人自行保存,待项目获批后提交科研处留存。
2.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是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有足够的时间用于该项目研究工作。
(1)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本年度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2)在研(未完成验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除杰出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青年科技新星、企业联合基金以外的其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在研(未完成验收)项目为杰出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青年科技新星的,可申报除在研项目类别外的其他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3)项目负责人应为承担单位的在职人员,并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项目申报人若为兼职人员,须提供在职单位审批同意和兼职单位聘用的有效证明,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3.禁止同一项目同时申报多个不同类别省级科技计划,禁止同一个项目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
4. 诚信要求。科研任务严禁转包、分包。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要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等作出信用承诺。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并降低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科研信用等级。
三、申报程序
1.上述科技计划项目均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http://ywgl.sstrc.com/egrantweb/)进行网上无纸化申报。忘记账号密码的申报人可在系统中通过邮箱找回,未注册账户的申报人可在系统中自行注册,待学校确认通过后进行申报。项目的所有参与成员(包括学生)如未注册账户,也均需在系统中进行注册后方可添加,学校管理员根据参与人的身份属性将其设置为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项目成员中有外省和外籍人员,申请人需将外省和外籍人员信息报送给科研处管理员进行统一注册(见附件6)。
2.项目负责人应按指南要求,审慎选择拟申报的计划类别,在线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书将作为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降低指南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
3.项目申报书经学校审核后提交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项目申请人必须确保申请书无问题后再提交,申请书一旦经学校和科技厅审核通过后,将不予退回和修改。
4.所有计划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仅立项项目在签订合同时提交一份盖章纸质申请书留档)。
四、重点支持
1.优先支持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落地的项目。重大应用型、市场导向类、产业化目标明确的科研项目应由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协同合作。多个单位组成申报团队联合申报的,应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牵头单位和任务分工。
2.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原则上需企业或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申报。
3.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拟上市企业等申报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4.鼓励联合国内外高层次科研单位和团队申报计划项目。
5.鼓励项目承担单位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科研工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五、注意事项
1.申请预算说明
各类科技计划支持额度详见具体计划的申报指南。项目申报时只需填写经费总投资和申请政府资助金额(一般情况下项目总投资等于政府资助金额),无需填写详细的经费预算表(仅立项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填写经费预算表)。
2.试行项目经费包干制。
按照《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在陕西省财政科技计划中试行项目经费“包干制”的通知》(陕科发〔2020〕21号),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的全部项目,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中的软科学研究项目、科技创新团队项目及秦创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用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由项目负责人和科研团队在规定范围内根据科研实际需要自主决定使用。
3.本年度重要变化
(1)重点研发计划一般项目、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一般项目、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面上、青年、重点项目)、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不得出现可能影响评审公平公正的相关信息(包括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承担单位名称、项目组成员姓名),描述时可用“*”代替,否则视为项目负责人故意泄露相关信息,形式审查将不予通过。
(2)杰出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重点项目中增加“特别支持”:申请 2022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入最后会议评审但未获立项的申请人,可申请此类项目,经审核确认后分等次支持。项目资助额度 50 万元/项(国家杰青类)、20 万元/项(国家优青类)。
六、时间安排
请各院(系)认真组织教师申报,并严把质量关。请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上报,逾期不予受理,具体安排如下(周末除外):
1.2022年5月16日-18日:各学院落实申报工作,积极动员教师申报,通知未注册账户的项目申报人和参与人在系统中自行注册;提交本单位项目外省和外籍成员注册系统信息表电子版(见附件6);
2.2022年5月19日-6月19日:申请人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经学校审核后提交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项目申请人必须确保申请书无问题后再提交,申请书一旦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将不予退回和修改;
3.2022年6月19日-6月24日:各院系组织专人审查项目申报书,重点关注项目负责人泄露相关信息问题。并给予反馈修改意见(根据申报书网上提交时间顺序审核),申请人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并在线提交;
4.2022年6月25日-6月28日:科研处通过申报系统在线进行复审;
5.2022年6月29日:科研处进行汇总,出具汇总表,正式上报省科技厅。
联系电话:029-85628124(外线)
科研处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