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读者:
您好!凡2015年12月8日(上学期)以后办理借阅或续借手续的读者,所借图书归还期限统一为2016年3月8日。请提前办理还回或续借手续,以免产生逾期罚款。请相互转告!
图书馆
2016年3月1日